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时许,某公司员工段女士匆忙跑到北区派出所报警称其于12月26日上午到下关镇一银行ATM机上为客户打款,存到对方银行卡里的3900元不见了。
经民警耐心询问得知:12月26日,段女士受公司安排为一客户打款,当日上午其带着4000元现金到北区一银行ATM机上为客户进行无卡存款。她将4000元现金放入存取款槽内,点击存款操作后,其中一百元的钞票被退回至槽内。于是,段女士拿着被退回的一百元现金,未按确认键就离开了ATM机。直到第三天上午,该客户致电段女士其一直未收到存款,段女士查询银行账户发现其所存入的3900元确实没到账,仔细回忆,才想起存款当日自己只在ATM机上按了结束放钞键,没按确认键,就离开了ATM机。
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赶到该银行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,通过对相关的监控视频研判分析,确认在段女士离开后ATM机,有一位中年男子来到该ATM机前办理业务,随后带着3900元现金离开。虽然该笔现金丢失时属于无人看管阶段,段女士的钱是遗失而不是被盗,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民警很快查实了该中年男子的相关信息,并及时联系上对方说明情况,经过工作, 1月5日下午,该男子来到北区派出所主动将3900元现金归还了段女士。
来源:大理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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